2018年河南成人高考师范类学校之信阳师范成人教育学院函授教学管理守则(2)
在上篇信阳师范成人教育学院函授教学管理规定【一】中我们讲到入学与注册及毕业、结业、肄业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这篇我们讲规定【二】关于成绩考核的管理规定,信阳师范成人教育学院对于考生的学习考试方面也是有严格的规定的,这点在成绩考核规定上就可看出一二,望各位有志于报名2012河南成人高考师范学院的考生注意查看,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以下是成绩考核的规定内容:
二、信阳师范成人教育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规定:
第五条 信阳师范类成人教育学院成教院夜大、函授学员的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个方面。学业成绩考核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检查学员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和运用能力,以达到衡量学员实际学习水平的目的,函授、夜大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每学期考试课程的门数为三门左右)。无故不参加面授及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次(时)数在该门课程规定的次(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并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补考。
操作方面,对学员在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通过鉴定、评语的办法进行考查。
第六条 每学期结束或者学完一门课程后,严格按教学计划规定考核的课程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制记分。考试成绩评定,以期末考试的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占该门课程成绩的百分之三十。考试内容包括全学期所学内容。
第七条 信阳师范类成人教育学院成教院的学生每学期不及格课程允许补考一次,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一月内进行,其成绩按“补考及格”或“补考不及格”记载。
第八条 河南成人高考教育学院的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凭有关证明,事先向学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补考一次,补考的成绩按正常考试处理,补考不及格不予另行补考。凡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者,成绩按零分记载,并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正常补考。
第九条 在考试中信阳师范类成人教育学院的考生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其成绩按零分记载,并不准参加正常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如确有悔改表现,认错态度诚恳,经学院批准,毕业前给一次补考机会。
第十条 学员某门课程已达合格要求,可以申请免修,但应在该门课讲授前一学期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审核批准,可以免修。
1、在经国家教委备案的成人高校取得单科结业证书者;
2、参加省组织的自学考试,获得单科结业证书者;
3、凡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承认的专科、单科结业成绩者。
凡批准免修课程,免修课成绩及有关证明记入本人档案,并予以注明。
第十一条 操行考核,通过鉴定、评语的办法对学员进行学年操行评定。主要对其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办法是:先由学员个人写出小结,经班委会讨论,写出书面评语,最后由学员所在单位和函授站及学校共同签署意见。每学年学校将学员操行评定、文化课考试、考查成绩、奖励和处分材料转给函授站,由信阳师范成人教育学院函授教学站通知学员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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